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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fjnet.cn?2009-07-03 10:44? 秀生?来源:福建日报网    我来说两句

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民族身份造假事件的“后续发展能力”令人惊讶,与香港大学表示愿意录取何川洋形成反差的是,昨日凌晨,北大招生办主任刘明利表示,北大已研究决定放弃录取何川洋。

北大作出抛弃何川洋的决定,在情理上似乎无懈可击,这里既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又有网络舆论的强大支持———有网络调查显示,大多数网民支持北大的决定,不少人更喊出“这一决定体现北大良心”的欢呼。

事情真是如此吗?我觉得,在评判事件的是非并作出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命运的重要决定时,不应该遗漏对事实本身每一个细节的审慎处置———何川洋父母“未雨绸缪”地更改其民族身份时,他只有14岁。

这意味着当时的何川洋还是孩子,“民族身份造假”是他无法预知更无法阻拦的行为。基于这个关键点,稍有头脑的人都会明白,何川洋根本不可能如舆论所说的是造假事件的“合谋者”。

身份造假曝光后,何川洋父母得到了应有处罚,已被免职,何川洋的加分资格也被取消,还一同饱受舆论炮轰。谁违规,谁受罚,这是法治的精神;冤有头,债有主,这是民间信奉几千年的准则。可这么简单的常识却被搁置一边,网络舆论继续穷追猛打。不得不说,不少网友在泄愤,出于对以权谋私官员的痛恨,把无辜的何川洋也卷入其中。这是一种“株连”的潜意识。这种心理在普通民众中具有的号召力,使得任何机构都不能不权衡利弊,并尽量迎合之,以规避舆论风险。可以说,北大拒录何川洋正是这种利益算计的结果,拒录一个何川洋,对其整体生源质量并不会造成损失,相反还能尽收“高招公平捍卫者”的美名,何乐不为?所以,没有必要拔高北大拒录何川洋的意义,它不过是“理性经济人”的本能选择。这个时候,如果北大“冒天下大不韪”,本着注重事实分析、一码归一码的严谨态度坚持录取何川洋,反倒更令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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