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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斥"台湾地位未定论"的意义
www.fjnet.cn?2009-05-04 14:47? 新华澳报?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澳门《新华澳报》4日刊出富权的文章说,马英九是首位从理论上批判“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台湾当局领导人。日前他还表示,“中华民族再从事内战是人类的悲剧”。当日本“驻台交流协会”代表发表类似“台湾地位未定论”言论后,台湾方面表示遗憾及抗议。这些都是反映马英九在骨子里是反对“台独”的。

文章摘录如下:

为记念“台日和约”签署五十七周年,台湾“总统府”举办“国宴”的台北宾馆上月二十八日首度对外开放。在马英九的指示下,“国史馆”模拟还原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台日和约”在台北宾馆签署的历史场景,除了台、日五名签约代表的铜像,也首次展出了蒋介石的对和约批准书。

马英九在主持“百年回眸、台北宾馆的故事”展览揭幕仪式时称,一九五二年签订的“中日和约”,不只确认终战,也确认了台澎“主权”的移转,同时也重新开展与日本友好关系。

他还针对绿营主张的“台湾主权未定论”提出说明,强调日本如果不是把领土让渡给“中华民国政府”,就不会签“中日和约”。这似是折射了马英九对“台湾国际法律地位”的定调,明确驳斥“台独”分子的“台湾主权未定论”。

“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又称“台湾地位未定论”,这是“台独”分子的重要理论基础。此论最早是由当时的美国总统杜鲁门于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七日提出的。他在发表声明时声称:“台湾未来地位的决定必须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复,对日和约的签订或经联合国考虑”。其基点,是日本放弃台湾主权后,并未指明台湾应属哪一国,故台湾是一块“无主的土地”。

这一论点的主要“理论依据”是:中国政府一九四一年对日宣战时,废除了中日间所有的条约,这是没有国际法效力的,任何国际协议或条约均不能由当事国之一方毁废。一九四三年十二月的《开罗条约》与一九四五年九月的《波茨坦公约》虽明定台湾应“还中国”,但“有关台湾地位的国际文书,《旧金山和约》的法效性远比《开罗宣言》及《波茨坦公告》为高”,故仍当以《旧金山和约》为准。蒋介石接管台湾,是代表盟军接管台湾的,并不表示中国对台湾拥有了主权。根据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签署的《旧金山和约》,日本正式放弃对台湾澎湖的一切权利及领土要求,台湾脱离日本,但未并入任何一国。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台湾当局与日本签约的“台日和约”,亦没有改变台湾的地位。其中,第二条重申《旧金山和约》第二条日本放弃台湾主权之要求,没有规定台湾的归属国家。

由于有了上述的所谓“理论依据”,民进党刚一成立,就在这方面大做文章。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七日,民进党“临全会”通过的“四·一七决议”就宣称,“台湾依一九五一年《旧金山对日和约》及一九五二年‘台日和约’之规定,都未以和约决定战后主权之归属,故其主权并未属于任何一个国家”。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日,民进党发表的《大陆政策说贴》声称,“关于台湾主权归属问题,在既有的国际法文件中,没有一个正式文件决定了台湾的归属国。一九五一年九月盟国为结束与日本在法理上的敌对状态,与日本缔结《旧金山和约》。日本在和约中宣布放弃各项对台湾与澎湖的‘所有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但和约也未规定这些‘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应归属于哪一国。‘台日和约’是正式终止台湾为日本殖民地并且清楚指明台湾新身份的一份权威文件。就国际法而言,和约内容已经取代了战时盟国在开罗与波茨坦就处置台湾的方式所作出的各种声明。因此,从法律上来看,台湾已经脱离了日本,但并不属于中国或其它任何国家。”

所谓“台湾地位未定论”,与“台湾民族论”、“住民自决论”、“中国主权观念过时论”、“台湾命运共同体论”等一起,组成了“台独”分子进行“台独”分裂活动的理论基础,其中又以“台湾地位未定论”最为常用。无论是急进的“台独”分子廖文毅、彭明敏,还是“温和”的“台独理论大师”林浊水,都是“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追随者。

过去,蒋介石、蒋经国时代,对待“台独”活动是以刑事惩罚为主,未作理论批判,因而使得谬种流传。李登辉当政后,一方面以“解除戒严”为由,停止对“台独”势力的法律追究;另一方面却在《台湾的主张》等书中认同了“台湾地位未定论”。并以一九五一年《旧金山和约》中日本虽声明放弃台湾主权,但却未明文将台湾归还给谁,作为“台湾主权未定论”的“法理基础”。

马英九是首位从理论上批判“台湾地位未定论”的台湾地区领导人。他去年五月上任后不久,就于六月间指示“国史馆”必须重视“台日和约”签署的场景。日前马英九接受传媒专访时指出,“中华民族再从事内战是人类的悲剧”。这是他继去年“八?二三炮战”五十周年首度提出“两岸人民同属中华民族,不能再重演内战”后,再一次把中华民族与“内战观”论述理论。

中国国民党副秘书长张荣恭也指出,马英九两岸关系定位来自“国共内战”,是未来两岸持续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当日本“驻台交流协会”代表斋藤正树发表类似“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言论后,台湾“外交部政务次长”夏立言立即召见他,表示遗憾及抗议。这些,都是以“不统、不独、不战”主张来应对选战的马英九,其实在骨子里是反对“台独”的。只要“选举因素”消失,二零一二年争取连任成功,再无选举压力之下,他显然会在遏止“法理台独”方面多下功夫,以“毕真功于一役”。

实际上,“二战”后关于台湾地位的定论,应以《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为主。而《旧金山和约》是由美国一手策划的,在参加会议的十二个国家中,苏联、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三国拒绝在“和约”上签字,中国政府声明要求这个“非法条约”作废,蒙古、越南等国家也声明不承认《旧金山和约》。

而联合国二七五八号决议,解决了台湾的归属问题。中日两国建交时,日本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确认了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三个“中美联合公报”也认可了台湾是中国的领土,无意推行“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这两个当事国的表态,等于是宣告《旧金山和约》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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