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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新规允许出租车“拼车”
来源:东南网 2011-06-30 编辑:唐丽萍

的士司机强行拼客,或在乘客同意下同乘却违规收费,对司机将如何处罚?

据悉,根据规定,如果未经乘客同意强行拼客,或在乘客同意下同乘却不按规定收费,根据《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罚款500~1000元;第一次违章的,除行政处罚外,还进行从业资格证记分,扣6分;暂扣服务监督卡,参加两天停岗培训,经市道管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第二次违章的,收回服务监督卡,列入出租车驾驶员诚信“黑名单”。如果在同乘过程中,遇到宰客,乘客可拨打电话0591-83313000投诉。

□声音

市民:有便利也有闹心

对于这个同乘规定,大家多有不同看法。有“顶” 有的,“贬”的。

对于同乘这个问题,不少乘客表示,在高峰期或者在难打车的路段,批准同乘其实是“很人性化”的规定。一位游女士就说,自己常在火车站等车,就会选择与人同乘。而一位王同学说,自己在参加高考时也与人同乘,因为是特殊时期,车子不够又着急用车,同乘”“ 其实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同乘收费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原本打车也是看中只有自己乘坐的私密性,如果一群陌生人一起乘坐,感觉就很不自在,像坐公交车。

此外,还有市民说:三四个人“搭乘一辆出租车,而目前的士票又是机打的,一趟车票只打一次,这发票该给哪一位乘客呢?”有的市民还认为,如果身上的财物被同乘的其他乘客偷走,该怎么办?还有乘客说,的哥“硬拼”,乘客也举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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