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次开展渔船补贴汰旧造新
来源:福建日报 2011-06-04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4日讯(记者 吴洪) 今年起,我省将逐步淘汰小型、木质渔船,制造大马力钢质或玻璃钢渔船,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这是记者2日从全省渔船摸底调查和“小改大、木改钢”工作部署会上获悉的。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在连江县、福鼎市、霞浦县、秀屿区、石狮市、晋江市、惠安县、东山县、龙海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个县(市、区)利用淘汰的持有合法有效证件的小型、木质海洋捕捞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计划制造100-150艘大马力钢质或玻璃钢海洋捕捞渔船,以提高渔船安全系数,降低或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目前,我省虽有3万多艘捕捞渔船,但多数为木质船、小渔船,规格小、功率低,在海上航行安全系数差。”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鼓励渔民淘汰落后渔船、制造大马力渔船,今年省财政拨出专项资金支持渔船改造,符合条件的渔民可在7月15日前申请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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