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驻省办”需要引入有效的外部监督,把摸清的家底公之于众,把规范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公开】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的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的办事机构。这一消息立即被不少敏感媒体所捕捉和报道,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和极大期待。

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的办事机构,通俗点说就是撤销“驻省办”。这一消息很自然地引起人们对于5年前开始的撤销“驻京办”的联想。明眼人不难看出,两者不仅存在内在相似性,也存在递进深入的关系。撤销了各地的“驻京办”,再来撤销“驻省办”,正是反腐深入和细化的必然。

从治理公车腐败到关停豪华私人会所,从大力“简政放权”到约束“三公”经费,扫除作风问题滋生的各个角落,不给作风问题以反弹机会,大力铲除滋生腐败的环境和土壤,着眼于建设好廉政文化的“软环境”,是中央始终关注的重要方向。

撤销“驻省办”赢得了不少人的积极评价,但不少人也担心,是否会像撤销“驻京办”那样,留下一些死角?客观而言,撤销“驻京办”在过去几年里的确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不少“驻京办”被关,一些“驻京办”的功能也发生了转化。但同时,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驻京办”的转型并不彻底,一些“驻京办”如今至少仍是有地方特色的“吃吃喝喝”的重要场所。

正如不少人所说的那样,不少“驻京办”的吃喝不是一般公众消费得起的,其售卖的地方特产也并不便宜,社会公众去那里消费的能有多少?如果真从餐饮的角度来看,它要是不能与市场化的经营实体同台竞技,那么它又靠什么生存?如果“驻京办”退化为只具有吃吃喝喝的功能,那么还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对此,不少人怀疑,“驻京办”极有可能存在它不为人知的“生存秘籍”——很大程度上仍是地方“跑部前(钱)进”的前沿阵地,并且仍然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世外桃源。

这些关于“驻京办”的感受与判断决非空穴来风,在“驻省办”上也同样有所体现。正如撤销“驻省办”的文件当中所称的,“一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显然不是一种套话,也足以表明中央对“驻省办”的相关情况是非常清楚的。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交通条件逐步改善,简政放权不断推进,向久遭诟病的“驻省办”动刀子,是反腐败深入的必然,也无疑是人心所向。

为此,撤销“驻省办”要吸取撤销“驻京办”的经验,要避免被搞变通、打折扣。首先,要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的办事机构,需要对各市、县在省会城市到底有多少这样的机构进行详细统计,对各自的功能、财务花费等进行调查分析。只有摸清“驻省办”的“家底”,才能在清理规范中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撤销“驻省办”同样需要引入有效的外部监督。把摸清的家底公之于众,把规范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公开,让群众都看得见,并引导群众参与到监督过程中来,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决不能让“驻省办”变换花样来逃避检查。

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以人民群众的期望为目标,始终着眼于人民群众身边的各种作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包括“驻省办”这样的还不曾得到有效治理的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让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取得人民满意的成效,推动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

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需设置的,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因专项工作设置的,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撤销。意见强调,一些“驻省办”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铺张浪费。(《北京青年报》3月17日)

清理“驻省办”的文件,让我想起2010年国务院发起的清理县级“驻京办”行动。“驻京办”本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设在北京的常驻单位,却有一些“驻京办”因为“别人管不着、地方没法管、北京管不了”而成了“三不管”机构。它们在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中央部门争资金跑项目,以及接待本地领导干部在京事务之时,也隐藏着“驻京办”式的腐败,比如“跑部钱进”、跑官、结党营私,还影响中央部门资源资金的公正分配,也消耗着庞大的财政开支——有报道称,有的县级“驻京办”一年的开销高达数百万元,相当于数万人口乡镇一年的全部财政收入。

当时在清理县级“驻京办”之时,就有网友表示,“驻京办”不能有,“驻省办”难道可以有?为何不一同清理?确实,“驻京办”存在的诸多问题,可能也存在于“驻省办”当中。比如县市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需要向省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资金、要项目,跑计划、跑审批;县市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上省城,需要有专人负责接待;有人甚至仍要借“驻省办”跑官、结党营私。故而,清理“驻省办”,也是为防范“驻×办”式腐败。

但是,清理“驻省办”,需要吸取清理“驻京办”的经验教训。国务院发起的清理县级“驻京办”行动,已有五年之久,效果又如何呢?据新华社2014年1月报道,很多应撤销的县级“驻京办”纷纷改头换面,有的改名为“在京工作人员服务中心”,有的改为“驻京联络处”或公司、会馆,一些高校也以“驻京研究院”等名义,变相设立“驻京办”。换了“马甲”的“驻京办”办公地点更加隐蔽,“舌尖上的腐败”依然红火。

因此,有理由担心,本应被严令撤销的“驻省办”,也可能会因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名亡实存、死而不僵。

不管是“驻省办”,还是“驻京办”,要防止它们名亡实存或死灰复燃,决不能单纯清理了事。一要拿“驻×办”式的腐败案例开刀,否则,一些“驻省办”与“驻京办”何惧成为“蛀虫办”?二要落实“驻×办”的监管责任,完善其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巡查与审计,严防“驻×办”成为治理公款浪费与腐败的薄弱环节。三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强化项目审批、资金支持等过程的透明度,铲除上级单位“恃权乱政”、下级单位“跑部钱进”的土壤。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简政放权步伐的加快,行政审批事项的逐步取消或下放,“驻省办”的功能也就基本消失了。】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办公厅16日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各地将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驻京办”也好,“驻省办”也罢,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各种各样的地方政府驻首都、驻州政府所在地的办事机构。区别在于,有没有资金资源等方面的自由配置权。如印度的“驻新办”不需要跑项目、日本的“驻京办”没有招待所、德国的“驻柏办”地方政府无权乱设等。自然,也就不会出现诸如“跑部进钱”、“跑部拿项目”,甚至“跑官”等方面的问题了。

虽然“驻省办”没有“驻京办”那么受关注,也没有那么多的资金资源等可以利用与调度。但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事权向下发散、财权和人权向上集中,因此,仍然可以通过跑省、跑部门等获得相应的资金资源和人脉关系,获得地方乃至某些个人想要的一切。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力度的加大,简政放权步伐的加快,行政审批事项的逐步取消或下放,“驻省办”的功能也就基本消失了。更何况,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相当一部分地方都快形成同城化了,即便远一些,也已远不是过去那种需要车马劳顿才能进入省城的时代。

在“驻省办”中,不仅有本省县级政府以及市、县政府职能部门设立的“驻省办”,还有外省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设立的“驻省办”。而按照意见规定,外省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设立的办事机构,还能通过整合的方式保留一家。如何整合、能否整合到位,值得关注。

尽管“驻省办”的清理规范和撤销工作难度很大、阻力也很多,但是,有了“驻京办”清理规范和撤销的经验,“驻省办”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更加得心应手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驻省办”涉及各方利益。特别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很多违规吃喝都转到了“驻省办”,如果撤销,等于又堵上了一个部分官员“放心”吃喝的场所,有可能出现曲线保留的现象。

正因为如此,对“驻省办”的清理规范和撤销工作,必须一鼓作气、不留死角。而对于可以通过整合保留的外省“驻省办”,也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全部整合到位。尤其是一个地区多家办事机构,必须整合到一家。只有这样,“驻省办”才能从根本上清理规范和撤销到位。

□谭浩俊(职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文件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对撤销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及其他资产,派出地政府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对工作人员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安置。(3月16日 中国新闻网)

随着小说《驻京办主任》的走红,驻京办这个长期游离于公众视线之外的机构,开始被广为人知,并备受诟病。随之而来,公众要求取消驻京办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在2010年国办下文,“县级驻京办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的同时,各级政府驻省办却未相应的取消,造成“跑部钱进”“灰色疏通”等问题,在省一级政府依然大量存在。

平心而论,在成立之初,各级驻外机构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特别是在资讯传播较慢的改革初期,成了县一级政府了解外界,跟上时代发展的一个重要支点。但随着94年财税体制改革的完成,中央财政的盘子越来越大,而地方政府相应的出现吃不饱的现象。驻京办、驻省办逐渐开始异化,成了“跑部钱进”的工具,灰色交易愈演愈烈。也正是看到了“跑部钱进”的甜头,越级设立驻京办、驻省办的地方政府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控制。

其实,取消县级以下政府驻省办,并不只是取消驻京办的续集,对地方政府而言,大有裨益。首先,县级政府与省级部门并不直接对接(少部分省直管县除外),县级政府设立驻省办,很大程度上就是想走捷径、想歪招。取消驻省办有利于遏制“跑部钱进”“跑部进步”等不正之风,保证在项目审批上各地公正、平等的竞争。其次,取消驻省办,堵住了公款送礼的重要渠道,有利于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再者,取消驻省办可节省大量公帑,缩减机构编制。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驻京办、驻省办,也是审批经济下的怪胎。试想,不跑不送永远拿不到拨款与批条,谁不跑呢?因此,“驻x办”只是“跑部钱进”的一个载体。即使撤销了“驻x办”,但如果项目依然需要“审批长征”,各种优惠政策依然需要“跑”,那么“跑部钱进”会换一种形式出现。只不过,手法更隐蔽、更不法察觉而已。

因此,取消驻省办,更要改革提速。一方面,政府要加大简政放权的力度。通过真放权、真“瘦身”,提高地方政府自由裁量的空间,消灭审批经济生存的现实土壤和“驻x办”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要适当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让地方政府的财力没有补贴也能活。唯有如此,才能让地方政府不把时间和心思都浪费在用驻x办“跑部钱进”上。

【要真正管住各种派驻机构,必须消除其存在的环境。从财政预算和人员编制上限制违规设立派驻机构,才是治本之策。】

整顿过驻京办,国家又要清理规范驻省办了。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意见,要求精简整合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明确提出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同时,推进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向社会力量购买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

通过前几年声势浩大的清理撤并驻京办行动,我们知道在北京存在不同层级和部门的办事机构,数量惊人,花费也惊人。而在权力集中、层级分明的情况下,地方也存在各种办事机构,县派到市,市派到省,各级政府都派到首都。在反腐整风、简政放权和大幅压缩接待经费的背景下,主要服务地方领导的办事机构的存在,显得越来越扎眼。集中清理规范也在意料之中。

地方派驻上级政府的驻某办,古已有之。其功能类似于古代的“会馆”,主要为传递信息、服务乡党。今天,其信息沟通的功能逐渐弱化,但“跑部钱进”、沟通人情、招商引资等职能,则凸显出来。此外,一些驻某办还是地方政府搞经营创收的重要渠道,并有服务领导、安置干部、接访维稳等不足为外人道的存在理由。

清理驻省办,要借鉴清理驻京办的经验教训。除了明确哪些要撤、哪些能留之外,还要防止一些驻省办撤而不退,换个马甲继续“潜伏”。有的变身宾馆饭店,有的改称“在某地人员联络服务中心”,还有的藏身于民宅,不挂牌、不公开身份。大规模的清理行动,如果只换来这些机构改头换面继续存在,不仅有损政令权威,更无法解决派驻机构带来的浪费公帑、滋生腐败等问题。

根据之前清理撤并驻京办的经验,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顿行动,只是治标之策。要真正管住各种派驻机构,必须消除其存在的环境。其中主要是弱化地方在跑审批、要项目和迎来送往的需求,明确地方的权力界限,改革过度集中的资源分配模式,更多让市场机制发挥效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正在推行简政放权和行政体制改革,为整治滥设派驻机构提供了条件。

驻省办还有一项重要功能也不容忽视,就是服务前来公干的当地领导。虽然现在社会化的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已非常发达,但对于习惯被服务的领导来说,仍不如熟悉地头的自己人鞍前马后地服务方便。要解决这一问题,就不仅要消除驻省办产生的土壤,还要从根子上给它“断粮”。在裁撤驻省办的同时,国管局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经费支出,实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从财政预算和人员编制上限制违规设立派驻机构,才是治本之策。这要求地方加快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建立真正的公共财政。如果地方政府的每一笔开支都纳入预算,每一个岗位都有明确职责,并接受公众监督,违规设立的各种派驻机构,就没有了藏身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