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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为被告人求情

2014-05-09 09:16? 毕  爻?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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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的170余名学生,近日联名上书法院,为校园投毒案凶手求情,引起舆论风波。

虽然有媒体认为这可能是嫌疑人辩护律师的计策,但法律认定需要讲证据。上书学生意见只是各界众多意见之一,主张判死刑和主张不判死刑的师生意见同样值得尊重。有人担心这会以“以民意裹挟法律”。但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案件此前已在社会高度关注下作出一审判决,历经此番喧嚣,相信二审时法院只会更加严谨地恪守法律边界,审慎对待。

事实上,对投毒案凶手依法予以处罚是共识。以这一共识为基础,不必也不应强求舆论一致,《请求信》从行文到内容的不当之处当然也可以批评,不过没必要指责上书学生为“法盲加脑残”,对公共事务表达诉求也是一种公民权利。上书学生中有一大部分是法学院研究生。就他们而言,这一案件既是一场感同身受的同窗悲剧,更是思考中国法治问题的沉痛实例。这一案件给高校和社会带来的教训需要永远记取。无论案件最终如何判决,希望写信的同学们未来能继续救助和帮扶这两个破碎的家庭,不辜负今天投入的热情、遭遇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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