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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需要监管机制更需要参与机制

2013-12-29 07:16? 冰  启?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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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各地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教育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对此,社会上有一种较有代表性的看法,认为把办学自主权交给大学,把评价权交给专业机构,必须要完善监管机制,否则,权力被滥用,权钱交易盛行,改革的结果可能比现在还糟糕。

推进教育改革,当然需要完善监管机制,但一味强化行政监管的思路,本质上还是行政治理的思路,而我国教育的最大问题,是行政力量过于强大。在推进行政放权的过程中,学校、专业机构可能会出现诸多新的问题,但这不能通过“强化行政监管”来解决——“强化”的结果,会使权力重新回到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借治理学校、教育机构的问题,而进一步增加行政权——而应该通过与教育相关的各方积极参与,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从行政部门争得教育权、学术权、评价权、选择权。

行政部门要对学校、教育机构进行监管,但监管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不得越权干涉。动辄呼吁强化行政监管,会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是公众还是认为办好学校、教育,是政府部门的事,与自己无关,主动放弃自己的教育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以监管之名干涉学校教育、专业评价,导致我国学校办学缺乏个性,行政评价泛滥,弄虚作假严重,在放权给学校和专业机构时,行政部门要监管学校、教育机构依法办学、开展活动,而不能再介入干预办学活动、评价过程,防止办学活动、评价活动出问题,关键在扩大受教育者(消费者)的选择权,以选择权落实监督权,同时建立学术共同体,形成新的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

解决教育中的问题,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积极参与,履行各自的责任十分重要。比如,针对校长公选,有大学教授认为这只是走过场、搞形式,如果大家都认为这是走过场,不把其当回事,结果确实可能就是走过场。而如果教授们不愿意让其走形式,是完全可以有作为的——在目前推行的校长公选中,有教师、学生参与的民意测评环节,公选组织者表示,这一环节的民意测评结果,将影响公选人选,但由于测评意见并不当场公布,不少人怀疑测评究竟起不起作用。既然怀疑,那么为何不要求测评环节的意见当场公开?如果所有(或者大多数)参与的师生都有此要求,公选组织者如果拒绝公开,就将承担很大的压力,如果当场公开,这不就促进校长公选前进一步吗?

再比如,目前高校都在建设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育部门也宣称要把学术委员会建成最高学术权力机构,对此,很多大学教授也觉得不可能,对学校组建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不积极,不可能的意识加不积极的作为,可想而知。而如果教授们就按最高学术权力机构来组建学术委员会,要求行政部门放权,结果很可能完全不同。其他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只是摆设、学校乱收费屡禁不止、培训机构侵犯消费者权益频频发生等问题,解决起来,如果仅仅依靠行政部门,也是不可能得到根本治理的。只有每个受教育者、教育消费者增强自身的权利意识,并坚定地捍卫自己的权利,才能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办学者、经营者形成制约。

简单地说,即便政府部门不愿意动真格放权推进改革,但所有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动真格的态度落实国家已确定的改革措施,这不是可倒逼改革动真格吗?如果大家都觉得政府不会放权,也不愿在政府放权后做出自己的改革努力,一遇到问题,就叫行政来管理,而不是通过自主、自治解决,改革是难以推进的。

推进教育改革,每个人都有责任,而不能把这都视为教育部门的责任,大家一直反对教育行政化,可在推进教育改革时,自己不愿意有作为,却一心期待政府部门作为,这不也是行政化的思想吗?对于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老是想到行政监管,而不是想到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该怎么以实际行动来扭转教育问题,这让我国的教育改革一直走不出行政思维,也就无法打破行政治校的框架。    

冰启(上海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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