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领导为何要下井“逃生”
www.fjnet.cn?2011-11-14 11:39? 刘志权?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监管不到位,矿领导不到位也就顺理成章。但是,领导们也清楚,一旦出了事故,就会“动真格”。而如果动了真格,他们对制度其实还是怕的。 云南师宗矿难,已有34人遇难,仍有9人被困井下。 这是一次完全可以避免的矿难。肇事的私庄煤矿,由于煤与瓦斯突出隐患严重,于去年11月已被云南煤监局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4月,曲靖市煤监局再次对该矿做出停产整顿令。但是,层层禁令无法抑止利益的冲动。 公众已见多了人为的矿难,再去亡羊补牢式地总结一次次具体的矿难中,有多少地方没有执行到位,似乎失去了意义,但师宗矿难中,有个耐人寻味的细节:事发当天,煤矿值班领导没有带班下井,事发后却“到位”匆忙下井,伪装井下逃生的假象。 矿领导的这一“反常”举动,其实不难理解。在去年安监总局公布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中明确规定,煤矿领导必须带班下井。否则,一旦发生事故,最高可处煤矿500万元罚款,而且可能面临着煤矿被关闭、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矿长等严重后果。 这一规定是基于若干次矿难之后总结的经验。矿领导带班下井,既便于矿领导及时动态地了解井下的情况,也便于突发情况时及时处置。 矿难发生时,领导下井“逃生”的第一反应表明,他们对制度其实并非没有畏惧。说不畏惧,是因为缺少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师宗煤矿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监管不到位”。监管不到位,那么,矿领导不到位也就顺理成章。但是,领导们也清楚,一旦出了事故,就会“动真格”。而如果动了真格,他们对制度其实还是怕的。 以对矿领导带班下井的问题为例,地方政府要想动真格并不难。比如,安监局明确规定,煤矿带班下井领导姓名、月度带班下井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均需公示,任何人均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如果地方主管部门监查到位,并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对每一个举报认真调查处理,相信矿工们从维护自身安全的角度着想,也会成为这一制度的义务监督员的。 动真格,还需“认真”两个字。从细节入手,持每犯必究的决心。问题在于,主管部门为什么不肯动真格?如果在云南煤监局第一次出了停产整顿的通知之后,师宗地方政府就动真格,也许就不会有这次矿难。遗憾的是,悲剧从来没有“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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