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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威严和执法智慧应兼具
www.fjnet.cn?2011-09-16 08:57? 李晓亮?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整治酒驾和醉驾,这两年可谓下了不少气力。“好饭不嫌晚”,只要是拥抱法治文明的努力都值得尊重,不论它起于何时。

“醉驾入刑”算是最新最严苛的一个法制举措。可是,当初它却也惹来不少争议。争议最初源于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张军的一句话:“醉驾入刑”不可仅从文意理解,勿将醉驾一律认定为犯罪。

“醉驾入刑”今年五月施行,此言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冒出来的。可以想见,这个不合时宜的表态,当初势必紊乱了各地执法步调,让一线司法实践陷入某种标准不明的模糊境地。而这恰是法之大忌。杜绝那种可能滋生司法腐败的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和法律弹性,是一切新法树立司法尊严的必由之路,不容那些夹杂不清的暧昧灰色地带来软化法治尊严。

幸好,在各方执法决心和实务操作层面的执法智慧下,经过短暂舆论争议后,风波逐渐平息。而据日前公布的数据,4个月来,全国共查处酒驾9.5万起,同比下降45.4%;全国因酒驾死亡379人,下降3%;醉驾死亡231人,下降26.9%。

有了具象的数据支撑,可以看出新法效果还是十分明显的。四个月,醉驾下降四成,很有说服力。不过,这也只是同一范围内历史维度的纵向对比,如果将视野置于全球范围横向比较,你会发现,即便是在酒驾醉驾有明显下降的当前语境下,发案率和因此死亡的人数的绝对值,仍然不低。

平均下来,每个月都有百余人因之丧命,颇为骇人。可见,严控酒驾的趋势,丝毫不能减弱,打击醉驾的力度,更要持续强化。而与瞬息万变的现实

相比,法律和制度总有其滞后性,有时人们的违法犯罪智慧,丝毫不比司法部门的执法智慧差。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有针对系统漏洞,适时打出“补丁”,查漏补缺,才能维护法律威严的动态平衡。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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