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京华时报》报道:因为电线杆上的一块医院广告牌,北京仁慈中医门诊部主任王庆才与王四营城管分队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人受伤,王庆才肋骨骨折。王四营城管分队执法人员表示,执法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实有不妥,但情非得已。
一块广告牌,导致城管方一人缝四针,王庆才骨折,这真是“情非得已”的一件遗憾之事。
“情非得已”,本非所愿,但因情势所迫而不得不这样做,那么,果真有啥紧急情况或者情势所迫而导致了医院方与城管的冲突了吗?非也,它仅仅是一块广告牌,按理说好说好商量,不过是你们医院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为维护市容和法规计,请你们取下云云。然而,城管却是不由分说、不容分辩更不容院方“自行取下”,由此而引发了一场不该发生的城管与被执法者之间的“战争”。战争的激烈程度充满了火药味儿了,血腥味儿,四针与肋骨骨折可以证明,但这样的结果不是由执法者城管一手造成的吗?
这名队员称,王庆才煽动周围人群,称城管打人,并将其胸牌及行政文书抢走。所谓“煽动群众”,是文革时期的专门用语。煽动二字,将有煽动的结果,那就是周围不明真相的群众被蒙蔽,进而跟着煽动者走,或动手,或实施不利于对方的行动。然而,城管与院方打起来了,院方王庆才能够煽动周围人群跟着他与城管打斗吗?不太可能,周围人群或者围观,或者插话是有可能的,但最起码王庆才煽不动周围人群对城管不利。周围人群气不过城管所为,那则是另一回事,与王庆才方“煽动”无关。由此看来,煽动一词,恰恰说明了城管的“内虚”。
有城管队员称,执法过程中确实不应出现肢体冲突,“但避免不了,我们不能白让人打骂”。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通常执法过程中军队、武警、警察面对群众(含不明真相周围人群)的做法,也可以叫作一种执法传统,只有对待真正的歹徒暴徒犯罪分子时才可以动用强制措施。换句话说就是,城管也是执法队伍,军队武警警察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城管为什么就应当睚眦必报,不能白骂呢?而在此次冲突当中,医院方并非作案的歹徒,抢劫的劫匪,而只是普普通通的市民。冲突由城管执法态度恶劣起,对打由城管踹人在先,情非得已呢还是蓄意制造对抗?
“我们不能白让人打骂”,道出了全部城管的劣根性,执法要有理性,执法者要有法制修养,“不能白让人打骂”,则象极了街头的流氓混混,你不小心踩了混混一脚,可能招来一顿狂揍和凶恶的报复,因为混混是不能“白踩”的,而城管则是一开始就主动暴力执法,比混混又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