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松溪县应急管理局举行挂牌仪式,松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叶永青出席揭牌仪式,县应急管理局全体干部参加了活动。 根据《松溪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组建县应急管理局,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县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县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县农业局的草地防火相关职责,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相关职责以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责等整合,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应急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我县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全县灾情报告系统并按规定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全县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全县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具体按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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