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将伤者扔入河 肇事变成杀人
2016-05-17 08:53:05??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责任编辑:郑皓 我来说两句 |
说到肇事逃逸,4月13号凌晨3点多钟,宝应县鲁垛镇徐家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赶赴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伤者和肇事车辆,肇事司机很可能是逃逸,那么伤者又去了哪里呢?通过缜密侦查,警方揭开了惊人的真相:比逃逸更加罪恶。 民警立即到附近医院查找,但毫无结果。随后又回到现场地毯式排查,最终在离中心现场稍远处发现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民警经过走访,很快明确了受害者徐某的身份信息。之后又调阅事发周边监控,寻找肇事车辆。 根据事故现场遗留的碎玻璃,民警判断,肇事驾驶员可能会在第一时间,对车辆进行修复,随即在建湖县城的汽车修理厂中寻找线索。 嫌疑人王某落网后,说出了让人吃惊的真相,事故发生后,他竟然把伤者扔进了河里。 警方立即组织人员打捞,第二天凌晨5点多钟,在大溪河里发现了一具男尸。 经徐某家属的辨认,这具男尸正是徐某。至此,案件性质发生了变化:不再是交通肇事逃逸,而是涉嫌故意杀人。5月上旬,王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