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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下月执行新税制

2016-03-26 09:24:12??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我国对进出境商品区分为货物和物品执行不同的税制。其中,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上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此次改革则明确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贸易属性。

三部门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时调整行邮税政策,将原有四档税率10%、20%、30%、50%,整合为15%、30%和60%三档税率。其中,15%税率对应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执行30%税率。

新税收政策下,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将作为纳税义务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物流企业为代收代缴义务人。财政部将商有关部门尽快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海购”低门槛时代或将终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说,与一般贸易进口需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后续国内批发零售环节税费相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负水平较低,这也是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具有商品质优价廉优势、受到消费者欢迎,出现“井喷”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指出,海淘、代购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中存在的税负不公问题,对国内实体经济带来一定影响,此番调整意味着“海购”低门槛政策洼地或将终结。

由于目前消费者可免税购买大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该项政策出台后,客观上会提高消费者的税负水平。不过,改革后消费者“海购”商品通关将会更便捷,收货时间将由目前动辄1到2个月缩短至1到2个星期;同时,由于纳入政策商品有完整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可查,有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跨境电商真正要整合全球供应链的时代到了。”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说,过去政策洼地时代,做跨境电商没有门槛,也缺少规范治理手段和利益均衡机制。税收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如果继续通过代购、海外零售店扫货等方式筹备货源,成本将高企。此次改革标志着低门槛跨境电商政策红利时代结束,并进入重新洗牌时代。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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