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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澳门、台湾记者领取证件的通知

2015-03-02 09:49:50??来源: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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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批准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的香港、澳门、台湾记者,请于2015年2月27日(11:00—21:30)、2月28日(9:30 —21:30)、3月1日(9:30 —17:00)到梅地亚中心二楼银沙厅领取会议证件。

届时须出示本人报名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如为他人代领,须出示被代领人报名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媒体公函。

新闻中心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1号(进北门)梅地亚中心

联系电话:68525900,6852233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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