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治的种子根植于公民的心灵深处
www.fjsen.com?2013-10-28 15:26? ?来源: 我来说两句
晋江法治网集法治新闻、法律咨询、法规检索、普法宣传、经验交流、热点讨论、教育培训等功能为一体,并在泉州范围内率先实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线普法培训考试。网站于2009年7月开始运行,可以通过登陆www.jj12348.com进行访问。 法治晋江论坛针对各类普法群体的不同需求,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和资深法律工作者进行前沿法制讲学。论坛向公众免费开放,课题突出实效性、前沿性和大众化,变公众被动学习为主动参与,目前我们先后邀请中国著名青少年生命教育专家、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嘉宾宗春山、现金赌场app下载: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研究生导师廖益新教授等开展了五期专题讲座。 法律资讯传播平台是以手机短信为基本宣传方式的普法互动模式,每月向市民定期发送法制服务信息,并接受市民的咨询和反馈。我们针对普法需求还专门设计了一名卡通普法形象大使—“法博士”,用于各类普法宣传场合的公益宣传,并拍摄了“法博士说法”系列3D普法动漫连续剧。 我们向社会公开征集法制文艺作品,以具有地方特色的舞蹈、小品、说唱、书画表演等形式讴歌各界群众学法用法的动人事迹和昂扬向上的法治精神,并通过普法游园会、法律直通车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巡演和展示,从各个角度展现法治晋江的丰硕成果,唱响法治建设主旋律。 普法宣传读物和普法宣传阵地是分别以“普法系列读本”、宣传折页、普法台历和长途车站“普法驿站”、晋江一中“法之苑”法制展馆、空军场站官兵法制教育基地为代表的一批普法精品工程。另外,我们还在积极筹划法治公益广告,力争在若干年内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公益广告群。 当前,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已从组织系统教育为主转变为大众媒介传播为主。根据这种变化,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优势,在全市新闻媒体开办(联办)法制专栏、法制专题节目,扩大社会影响面。在《晋江经济报》推出《法制专刊》,与晋江电视台联合制作闽南方言法制电视栏目《说法》,在100多辆公交车“车载电视”中滚动播出法制公益宣传片,初步构建起以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的多形式、多元化的法律传播体系。 同时,我们还通过与华侨大学法学院共建,举办“校园法制宣传形色大使”选拔赛,组建“百人法制宣讲团”,选聘青少年法制辅导员、建立法制宣传志愿者人才库等活动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普法工作中。 2011年11月,我市启动了“六五”普法,今后我们将把法治文化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设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突破口,开发一批立意高、思路新、覆盖广的项目,走出一条特色普法之路。比如,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打造特色法治文化景观,高品位、大手笔建设百个法制宣传场馆、基地,举办法治论坛、律师讲堂,建立法律服务自愿者工作室,开通“法博士”普法热线,成立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中心,等等,相信这些大平台、大项目,都将推动我市文化普法工作的新进展、新突破。 三、为法治的种子提供适宜生长的土壤 法治化的社会行为,大至国家的立法、司法活动,小到个人的工作、生活、学习,都是在公民法律意识的支配下做出的,因此,法律意识一旦形成,就会成为法治活动的潜在原动力。而要形成法律意识,除了日常普及法律常识,更为重要的是要为其提供适宜生长的土壤。而这种土壤中,不仅要富含充足的营养成分,还应有杀虫除害的农药。 所谓营养成分,就是为法治化的社会行为创造有利条件。如在行政工作中,市、镇两级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中引入法律评估机制,建立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法律论证制度等,这些工作虽然我们有的已经在做,但在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上还有许多可供进一步挖掘和完善的之处。所谓杀虫除害的农药,就是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同样以行政工作为例,应该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和完善权责统一的一整套依法行政责任体系。“85612345市长专线”就是一种非常受群众欢迎的形式。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虽然具有普遍遵守的强制力,但如果仅靠其强制力迫使人们接受、履行,而不是发自人们心底的自愿乃至追求,即使法律条文再多再完备,它也只能是僵死的东西,甚至是一纸空文。因此,作为司法行政工作者,我们将孜孜以求,投身于“普及法律常识,推进依法治理”的浩大工程,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将法治的种子根植于每一位晋江市民的心灵深处,用我们的毕生夙愿见证“法治”精神在人们的心中由“生根发芽”到“枝繁叶茂”,为晋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增添“软实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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