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建设问题初探
www.fjsen.com?2013-10-28 15:11? ?来源: 我来说两句
3、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自从党在十六大报告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使“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开始,和谐社会就作为一个鲜明的命题不断地出现在党中央的权威文件中。直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探索之后,确立了一个更加科学地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过程中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和其它社会矛盾的执政理念,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从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成为我国人民为之奋斗的共同目标,“和谐社会”的思想也由一种理论设想进入了操作、实践的新阶段。 胡锦涛主席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它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六个基本特征中第一个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可见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和谐社会之和谐,包括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社会结构之间的和谐、社会资源之间的和谐、社会内外部环境的和谐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和谐的这五个方面都需要民主法治来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万事皆规律,有法才和谐”。也就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法治应该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所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由法律调整,有法律保障的法治社会。 我国的法制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法制的建设与现在法治精神不相和谐,甚至出现相悖的矛盾和问题。它不仅抵消着法制建设的实际效果,而且在不同程度上,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信心,更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分析产生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关键就在于没有形成于现代法治要求相适应的法治文化。 三、当前法治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现阶段的法治文化传播功能还很不完备。一是传播范围上不够广泛,覆盖面狭窄。主要都集中在于法律相关的领域,并没有拓展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次,在传播主体上能力不足,代表性不强等。法治文化缺乏高水平的传播主体,不能引起广泛关注;二是传播内容上单一,过于保守。多年来一直以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为主,缺乏开放性的法治思想的传播;三是传播手段上呆板,不够富有创新精神。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信息传播途径的不断增多,法治文化的传播不能始终停留在原有的报刊、报纸、电视等传统传播方式上,应该逐渐地有所创新。 另外,法治文化建设还需要群众确立基本的法制观念,来指导他们的法治行为,提高法律素质。许多人尚未确立法律至上观念,对独立、平等观念概念淡薄,对权利的维护和权力的制约观念缺乏了解,对守法的意识不足等。 2、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环境成熟度不够。一是经济上,市场经济发育尚未充分。市场经济与法治具有内在的紧密联系,市场经济的发展会产生实行法治的强烈愿望,同时能孕育出法治的观念,从而形成法治文化。二是政治上,民主政治建设还需完善。法治是民主制治,民主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只有在民主实践中才能逐步确立独立、自由和平等的观念,确立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的观念,而这些观念都是法治文化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还不够完善,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范围还不够广泛,这就使得群众还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不能充分监督和有效制约国家机关的权力。这种状况既将影响群众的法治观念的确立,也制约了法治文化的形成。三是历史上,传统法律文化的负面影响还未消除。我国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建立过法制,但从未实行过法治。实行法治之后,我们一直在努力清除这些传统法律文化的糟粕,但由于种种原因,传统法律文化的负面影响依然没有完全根除,这就严重妨碍了法治文化的形成。四是现实中,我国法治系统的运行状况还有待加强。法治系统的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法治文化的形成。 3、当前我国法治系统的运行状况还不尽人意。一是立法层面上,民主性还不够,质量还不高,所立之法还不能完全反应人民群众的意志,群众满意度还不是很高;二是执法、司法服务上,合法性、公正性、及时性、权威性方面都还有差距,滥用权力、执法不力、裁判不公、执行软弱、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比较严重;三是法律监督上,力度较弱,广度较差,监督的效果不能令人完全满意等。这些都直接影响群众对法律的信任程度,也影响了法治文化的形成。 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建议 1、强化领导,广泛动员。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明法制建设的大局中,寓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项事务,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使法治文化成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品牌。健全责任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建议由政法委牵头,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活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应把法治文化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要积极探索社会动员机制,组织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从事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勇挑重担;招募志愿者引导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引导媒体积极承担起公益性法治文化建设的社会责任,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的局面,为建设法治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动力。 2、重视文化融合,求得实效。法治文化建设要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注重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有机整合,着力构建“法治、民本、廉政、高效”的机关法治文化。注重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有机整合,着力构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文化环境。注重法治文化与企事业文化有机融合,着力构建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法治文化。注重法治文化与城乡文化建设有机融合,推进经济社会事业建设和群众思想文化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3、加大宣传教育,营造氛围。要在法制宣传工作中加大法治文化的含量,通过倡导和组织各种法治文化活动,使人们在参加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中,自觉地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思想的熏陶,全方位的传播法治精神。并根据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和人员构成,从领导干部到普通市民,分专题有侧重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想结合的方式,法律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着力提高社会各方面人员依法维权、依法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担起开展法制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大力开展司法和执法领域的依法治理,将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人民调解与法制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将群众“要说法”解决自身涉法问题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的过程,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针对性。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和感染力,促进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4、加强法治文化基础建设。法律知识是法治文化的基础,也是公民法律素质的基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普法活动紧密结合。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创新载体,营造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借助法治的强制力使守法变成公众的习惯,抛弃法律工具意识,认同法律所蕴涵的价值,让守法精神渐渐演变成对法律的信仰,成为自身文化的一部分,提升全社会的法制化水平。一是规范和加强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如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等;二是注重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如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书画、图片展示及各类法治文艺创作演出团体,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之中。集中开展广场法律咨询、法治文化建设论文征集、法治文化下乡等各类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三是加强法治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普法宣传力量,要组建普法讲师团队、普法联络员队伍及各类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宣传队伍。积极培育和扶持文艺骨干及演出人员、理论研究人员以及热心法治文化建设的各类人才,为不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四是开展法治惠民举措,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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