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
第??323??期
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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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5日 |
以先进为楷模 以典型为榜样
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联合举办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动员我省广大党员干部围绕“持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建功立业、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决定联合举办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
4月13日,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首场报告在福州举行。报告会前,省领导陈文清、唐国忠、徐谦、袁锦贵、李川,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等同志会见了报告团成员。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寿辉、南平市第三中学政教处副主任马晓颖、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助审员林正河、“新生少年”何根良、福建日报记者包骞和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少年庭庭长詹红荔等同志在报告会上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组、省直机关干部代表、高校学生代表、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代表、社会各界人士等1200多人聆听了报告。
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文清同志代表省委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詹红荔同志在南平市延平区法院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刑案近500件1100多人,这些案件无一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在她的帮助下,300多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70多人出狱后找到工作。詹红荔同志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体现了一名党员法官对党的忠诚和对法律的敬仰,充分体现了她对人民群众的情和义。在当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作为共产党员、作为法官、政法部门干部,要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在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特别是国家颁布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新形势下,在全省宣讲詹红荔同志的事迹,宣传詹红荔同志对老百姓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敬仰和公正司法,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全省党员干部都要向詹红荔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敬仰,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希望詹红荔同志在今后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省政法系统涌现出更多像詹红荔同志这样的先进人物,希望全省党员干部学习詹红荔同志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敬仰、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为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成绩。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唐国忠同志在报告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报告团的6位成员用朴实的语言、深切的感受、生动的事迹,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讲述了詹红荔同志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事迹,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时代风采和为民情怀,感人肺腑、催人奋进。我们为司法战线涌现出这样一位优秀楷模而骄傲和自豪。他强调,要以这次巡回报告会为契机,进一步掀起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热潮。要学习她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她爱岗敬业、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学习她大爱无私、甘于奉献的优良品德,学习她清正廉洁、清风正气的高尚品格,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把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李彬、黄金莲、黄金水、薛彤云等同志的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楷模,以典型为榜样,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建功立业,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同志主持报告会。他指出,詹红荔同志的事迹平实、真切,于细微处见精神,于平凡处见伟大,全省要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詹红荔同志的热潮,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以新的优异成绩为建党90周年献礼。
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同志主持会见仪式,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深入开展向詹红荔同志学习活动,把学习宣传先进转化为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服务保障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加快海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会结束后,还召开了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省直有关部门、福州市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学生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6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同志纷纷表示要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秉承传承爱心、回馈社会的理念,用责任感去关心和爱护下一代,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力量。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学习詹红荔同志先进事迹,不仅要谈感想、谈体会,还要见行动、真践行,把詹红荔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和思想落实到本职岗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创先争优,敬业奉献,用爱心和责任锻造美丽人生,努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