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分析评论
> 正文
以贪污治罪 海吃海喝的公款消费能否遏制?
www.fjsen.com?2010-03-12 16:5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人民图片
【本期热点】
2009年10月底,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遏制过度应酬、公款吃喝的建议》,提出以贪污治罪,以有效遏制公款吃喝。
前不久,浙江舟山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有期徒刑11年。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吃喝“埋单”的44万余元,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
把公款吃喝由“违纪”上升到“违法”,是否可行,能否有效?成为两会一个热议话题。
相关新闻
- 2010-03-10为问责制这把“利剑”叫好
- 2010-03-10代表委员: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 2010-03-10挥霍浪费罪背后的公务消费治理焦虑
- 2010-03-10昆明日报:斩断商业贿赂黑手
- 2010-03-10《瞭望》文章:廉洁从政法规“转正”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