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实施方案
编者按:《漳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实施方案》,经漳州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2009年8月31日市委、市政府以漳委发〔2009〕8号文件正式颁布实施,现全文刊发。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以下简称《纲要》),抓住难得历史机遇,发挥漳州骨干作用,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贯彻落实《意见》的总体部署
(一)重大意义。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把握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审时度势、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意见》的出台,表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已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漳州作为海西骨干地区、台商投资集中区、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台湾文化主要发祥地,中央支持海西加快建设给漳州市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强大动力。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意见》、《实施意见》和《纲要》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海西建设、漳州先行”,是进一步发挥漳州市后发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凸显漳州市地位与作用,服务海西发展大局的迫切需要;是深化漳台交流合作,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意见》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坚持“四求先行”,践行“四个重在”,突出“四求作为”,紧紧围绕“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发展主线,深入实施“依港立市、工业强市、开放活市、科教兴市”发展战略,持续强化“项目带动、品牌牵动、统筹互动、形象推动”发展举措,全力打造海峡西岸重要的新增长极、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重点先行区,努力把漳州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生态工贸港口城市,凸显漳州在海西建设中的骨干和支撑作用,为海西建设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更大贡献。
(三)战略定位
——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重点先行区。发挥漳州独特的对台优势,完善漳台交流合作机制,率先实施先行先试政策,加强漳台两地全面对接,形成最广泛的民间交流,推动漳台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把漳州建成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重点先行区。
——海峡西岸先进
制造业的新兴基地。发挥漳州的综合优势和后发优势,推进改革开放纵深发展,加大引资、引智、引技术力度,全面对接台湾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石化、特殊钢铁、电力、汽车汽配、船舶修造、电子信息、光电光伏、生物制药、装备制造、智能仪表、新能源、新材料等临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把漳州建成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的新兴基地。
——服务周边发展的区域性专业物流中心。发挥招银、古雷等深水岸线优势,积极参与现金赌场app下载:港的功能分工,加快构建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海空港为主骨架主枢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构建面向亚太地区、连接两岸四地、服务周边地区新的对外开放通道,把漳州建成以大型散杂货物、矿产建材、石化产品等为主的区域性专业物流中心。
——两岸现代农业交流合作的示范区。发挥漳台农业互补性强、合作紧密等先行优势,突出品种、技术、标准化生产的交流合作,拓展两地农业合作领域,丰富两地农业合作载体,提升两地农业合作水平,把漳州建成两岸现代农业互动发展、双向投资、互利共赢的交流合作示范区。
——国际知名的自然与文化旅游目的地。发挥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名城和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等优势,以文化遗产、滨海风光、祖地文化、花果生态、温泉养生旅游为重点,完善旅游要素,加强功能整合,强化宣传推介,打响“海峡旅游”品牌,提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把漳州建成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自然与文化旅游目的地。
——对接粤港澳的前沿平台。发挥福建南大门的区位优势,全面落实海西发展战略,突出加强与珠江三角洲和港澳地区的协作,推进基础设施、产业、载体、市场、旅游、人才等深入对接,把漳州建成对接粤港澳的前沿平台。
(四)发展目标。按照《意见》和《实施意见》提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漳州赶超崛起,经过十年左右的艰苦努力,把漳州建设成为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
——到2012年,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财政总收入力争达到180亿元。发展速度持续加快,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基本建成两岸交流合作的重点先行区。
——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3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财政总收入力争超过300亿元。城市群、港口群、产业群发展壮大,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在海西中的骨干支撑作用更加凸显。
——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接近或达到6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以上,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财政总收入超过600亿元,全面实现《意见》和《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漳台经济融合不断加强,沿海城镇群基本形成,人民更加富足,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建成,科学发展达到新的水平。
(五)遵循原则
——坚持突出发展、发挥优势。紧紧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充分发挥漳州对台、港口、区位、农业、生态、资源、文化、华侨等综合优势,把潜在优势转化为发展强势,全力推动漳州发展实现新跨越。始终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
,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先行意识,着力在“求进破满、求活破僵、求实破难”上下功夫,不断创新科学发展的思路举措。用活用足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政策,以更宽视野捕捉机遇、寻求突破,以更高站位扩大开放、集聚要素,做到载体建设先行一步、产业对接先行一步、项目引进先行一步,努力在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中推动漳州实现发展新跨越。
——坚持注重运作、实干实效。着眼长远谋划发展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发展举措,把推动漳州先行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工作实效中。强化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创新带动、服务带动,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奋发有为、主动作为,以科学有效的运作、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海西建设、漳州先行”取得新突破。
——坚持优化环境、凝聚合力。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化“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努力创造有利于干事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有效凝聚各方力量,营造发展浓厚氛围,确保完成“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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