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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中国反贪腐制约权力之路
www.fjsen.com?2008-12-01 11:06?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紧跟着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这次腐败高潮,便是反腐力度的加大。

  1986年1月6日上午到9日下午,8000多名中央机关干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大会。在这个被称为“八千人大会”上,中央号召中央党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端正党风中成为全国的表率。

  同一时期,全国各地的检察院相继成立了反贪污贿赂局(以下简称反贪局),侦查范围也更细化为国家工作人员。

  “成立反贪局后,打击的目标更明确了,我们也配备了测谎仪等更多的侦查工具。”一直在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童海保说。

  很多人对反贪局寄予厚望,甚至希望这个机构能像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样一举涤扫浊流。

  特殊时期的贪腐黑洞

  时间来到1992年。

  这一年,在上海的女学者林喆开始撰写她关于反腐研究的第一本著作《权力腐败与权力制约》。但这本很快就写完的著作,却没有出版社愿意出版。

  在安徽,基层检察官童海保明显感觉到腐败案件开始增多了。“1992年的贪腐案件一下占到了60%,后来占到80%甚至90%。”

  经济领域的变革引领着中国向摆脱计划经济的轨道转型。上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明确提出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计划经济尚未退场,两种经济轨道奇妙地在中国并行了数年,其导致的“价格双轨制”使得各地的权力机构,可以“合法”大肆攫取不当利益。

  当时,重要的物资,如钢铁等价格,都分为两层级——国家计划内的价格非常低廉;而进入市场流通的价格则相对较高。谁要有能力搞到批条,就可以按低廉的计划内价格买来物资,再以昂贵的市场价卖出。一入一出,权力即可轻易地变现为金钱。

  学者胡鞍钢称此为权力“寻租”,计划内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即为租金。林喆说,按照当时学者的粗略统计,1992年“租金”为6000多亿元,占国民收入的32%。

  一些涉及高级领导人的贪腐大案开始出现。1995年4月,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因贪污挪用公款畏罪自杀。三年后,北京市原市长、市委书记陈希同因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16年徒刑。

  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基本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双轨制离开历史舞台,权力虽然不能再从差价中直接获取“租金”,但更隐秘的寻租行为仍在持续,贪欲变本加厉。

  与活跃的贪腐态势相反,曾被寄予厚望的反贪局受体制所困,终究未能如廉政公署一样,凭一己之力清除腐败。

  “检察机关高级别干部的管理权在市一级党委,科级干部管理权在市人事局,财权在财政局,财权、人权都归政府管,你又怎么能去监督政府?”长期在基层检察院工作的童海保说。

  正是在这个时候,更强劲的力量开始萌生。

  1997年初,江泽民在中纪委第八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被查处。

  这一年,在高调的反腐舆论中,林喆的书终获出版。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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