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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十项措施破解儿童看病难
来源:东南快报 2013-01-09 编辑:唐丽萍

儿科病区配备急需设备

实施意见在巩固完善全省儿童(新生儿)救护网络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全省新生儿救护中心(分中心)、儿童医疗救治中心(分中心)建设,扩大新生儿救护网络、儿童重症监护室覆盖范围,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按标准建立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NICU),三级综合医院设立儿童重症监护室,提高儿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儿科诊疗设备配置。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医疗机构为儿科病区配备急需的儿童呼吸机、监护仪、婴儿培养箱等符合儿童特点的医用设备,以满足儿童临床救治需要。今年,省级财政优先为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配备医用设备给予补助。

加强儿科学科建设。省级财政适当安排资金,培育儿科领域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支持和鼓励省属医院儿科专业加强与国内、国际开展交流与合作。适当增加儿科科研课题立项和科研成果奖项数额,支持省属医院争取国家儿科科研项目和科技资源,提高我省儿科专业的学术技术水平。支持三级综合医院做大做强儿科,鼓励支持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设立小儿科,并对小儿外科和儿科进行二级分科。

高校增加儿科专业招生

实施意见提出,各地还可结合实际简化程序、优先招聘儿科专业技术人员。各级医院公开招聘儿科临床医学类、医技类专业技术人员,属用人单位急需补充的岗位,如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经所在地人事部门批准可按实际人数开考。其中,乡镇卫生院从现在起3年内可由县级卫生部门组织直接开考,同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同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儿科医护人员。

今年起,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将设置儿科方向,每年各招生50名。主动与省外设置儿科方向专业医学院校协调,扩大儿科方向专业在福建的招生规模。在不降分的条件下,由地方政府出资委托省外设有儿科方向专业的高水平医学院校为我省定向培养儿科专业人才。

在强化儿科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方面,我省将引进和培养儿科专业高层次人才,选派在职高年资主治医师参加学科骨干人才培养,并在现有22个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建设省级儿科培训基地,培训合格儿科临床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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