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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速再增加6套高清监控设备
来源:福州晚报 2013-01-01 编辑:黄水来

能清晰抓拍驾驶人的

非现场执法同样要扣分

2012年3月1日,福州出台新规:非现场执法只罚款不扣分。此规定适用于福州市内公路违法及福州高速违法。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相关负责人明确,对于监控能清晰抓拍到违法驾驶人的,非现场执法同样要罚款并扣分,“尤其针对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相关负责人强调,高速上的交通事故,8成以上因为超速引起。

记者获悉,高清监控分辨率可达200万像素,全程拍摄录像,可清晰地将驾驶员的面部特征记录下来。

另外值得特别提醒的是,根据今起执行的123号令,高速上下列违法处罚将加重。

1、关于超速处罚。超速50%以上,一次扣12分;超速20%~50%的,一次扣6分;超速未达20%的,一次扣3分。

2、关于实习期上高速。实习期内(即初次领证后一年内)上高速的,应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违法者,对驾驶人处20元~200元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造成交通事故的,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关于高速上乱停车。营运客车一次性扣12分,非营运车辆一次扣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性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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