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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还贷满一年方可提取公积金
来源:东南快报 2013-01-01 编辑:黄水来

贷款额度测算和受理时限也有变化

据介绍,原政策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每月归还借款本息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50%或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计算。

而新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质)押物价值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测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历史缴存公积金金额+贷款申请之日起至退休之日止缴存公积金)×2,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另外,原政策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同时通知借款申请人。新规定中,受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延长至7个工作日。

公积金提取

还贷提取额度不限于上一年度

还贷提取方面,原政策并未规定已偿还贷款提取时限,而新政策规定,应在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提取。

原政策还贷提取金额为上一年度还款(包括提前还款)金额,且提前还贷提取应提供还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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