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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积金新规今起施行原文件废止
来源:东南网 2013-01-01 编辑:黄水来

形成逾期贷款将被罚息

按原政策,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贷款的决定,同时通知借款申请人。

而按新规,这个时间改为7个工作日。

同时,新规新增逾期扣收规定,形成逾期贷款的,应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处置,并在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和罚息。

此外,新规新增恶意骗贷处理规定,凡缴交单位未办理正常缓缴手续,借款人在贷款手续完成后即恶意停止缴交住房公积金连续12个月或累计15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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