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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交通拥堵 谁来为救护车开道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2-13 编辑:黄水来

学者点评

要法律细则 更要法律意识

本报记者 杨文明

救护车鸣笛,却鲜有车为其让道,惨烈的救援结果带来惨痛的教训。对此,有法律学者认为,这个问题不是有法不依问题,或者执法不严问题,而是堵车导致没有条件执法。

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救护车受阻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教授说,要避免社会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车道畅通;细化规定社会车辆在没有应急车道的路段如何避让。  

是否可以对不避让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王敬波说:“如果仅仅立法加大处罚力度,却无法执法,那还是没有效果。制定避让细则当然非常重要,但执法都是需要成本的,关键还是要逐渐培育主动避让的意识和观念。越在拥堵时,这种主动避让的观念越重要。为应急车辆让路是道路交通法的基本要求,落实时最主要的还是依靠守法意识。这也是全民法律意识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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