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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盲目撤并学校教学难以保证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1-23 编辑:唐丽萍

就近入学因地制宜

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有教学点

记者观察:目前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方面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比如山东、江西、安徽等地规定小学生走读半径不超过2公里,新疆等地规定走读时间不超过45分钟。

权威解读: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但是考虑一部分农村适龄儿童少年随迁进入城镇等客观现实,《意见》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花大力气规划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使那些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农村适龄儿童少年也能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了保障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上学的需要,《意见》分几种情况提出了原则要求:一是从年级上,要求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这样的规定既考虑了学生的年龄特点,同时也考虑到一些地方已经存在的小学生住宿现象。二是从学校设置上,要求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近年来一些地方盲目提出“小学进镇,初中进城”,违背了教育规律,甚至导致了学生辍学,《意见》对此进行了纠正。三是从上学时间上,要求各地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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