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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食品安全列入领导干部考核
来源:东南网 2012-11-15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薛辉)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对下一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市、县(区),在省级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财政专项奖励资金,制定食品安全举报奖金操作办法。

相关报道:

闽食品安全列入干部考核 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福州新闻网讯 今后,我省各地食品安全将列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14日,记者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重惩处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继续以粮、油、肉、菜、奶、调味品、酒类、豆制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在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要加强执法检查。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从重惩处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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