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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每年减免学生费用超亿元
来源:福州晚报 2012-10-25 编辑:唐丽萍

政策减免费用

每年超亿元

“我现在不仅上学、住校不用缴钱,吃饭还有补助,爷爷、奶奶的负担减轻了很多。”今年15岁的刘星辉是永泰一中的一名初三学生,由于家庭困难,加之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生活、学习全由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但小星辉很幸运,赶上了“两免一补”的教育惠民政策,学校不仅为她免去了书费、学杂费和住宿费,还发给他生活补助。这让家里省心不少。

现在,不管是农村娃,还是城里孩子,上学都能享受实惠。这得益于福州市对中小学生实行的一系列“教育优惠”。

2005年秋季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当年即安排资金475.7万元。

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实行免交学杂费政策,当年全市有49万名学生受益,全年免杂费1.0346亿元。

2007年,福州市在对特教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的基础上,又免除学费。当年秋季,对所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中职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政策,每人每年补助1500元,共有4.2万名学生受益,全年下拨补助资金2961万元。

2008年春季,继农村孩子之后,福州所有城区学生免交杂费,共有28.6万学生受益,全年免杂费资金8846万元;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年补助资金3848万元。9月,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实行“免费营养早餐”工程,惠及4.3万名农村孩子,补助资金1653万元。

2009年春季,福州市实行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免交住宿费的优惠政策,对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

据不完全统计,福州每年减免的学生各项费用均超过亿元。

如今,福州市义务教育惠民政策的范围还在延伸和拓展,让老百姓高兴的好事接连不断。马尾区、长乐市在全省率先推行12年义务教育,对全区所有高中学生免收学费。闽侯、连江等地相继实现了义务教育零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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