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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激动也会违法,你敢相信吗?
来源:东南网 2012-09-19 编辑:黄水来

人的情绪激动,是个人喜怒哀乐等心理活动,可能影响他人情绪,但不至于产生严重后果。如果有人告诉你,情绪激动也违法,你敢相信吗?

尽管“情绪激动”违法的说法,听起来还真有些荒诞不经,但并非无中生有。“家属情绪激动,影响了我们正常工作,经县乡两级政府和公安机关反复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9月10日下午2时30分,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死者亲属2人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刑事拘留。”这是河南省柘城供电公司总经理梁君德说的原话。

说清楚这个问题,需要简单地陈述事故的由来。9月5日18时许,在柘城县岗王乡孟庄村孟某的小型养鸡场,孟某用高压水枪冲洗鸡笼时不幸触电身亡。之后为事故责任的认定产生纠纷,双方开始“拉锯战”。孟某家属认为,孟某死亡的责任在柘城县供电公司,因为当地变压器未安装触电保护装置,是用铝线直接连接,而孟某家安装的漏电保护装置是供电公司统一采购安装的;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保护装置不跳闸,系不合格产品。而供电公司则认为,孟某发生触电的原因,是直接把高压水枪电线接到了闸刀上。这意思应该就是所谓的私拉乱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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