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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2012秋季教育收费标准出台
来源:东南网 2012-09-11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11日讯(见习记者 陈晋)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公布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详细规定莆田市各学校收费标准。对于教育乱收费问题,市民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将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幼儿园收费按四类等级收取

今年幼儿园将新增住宿费(不含午休)。幼儿园将按照省优、市优、区优和普通幼儿园四类标准进行收费。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收取或按月收取的方式。按学期收取的,每学期按4.5个月计算,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的(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按实际天数收取。若缴费后未入学或开学2个月内(含)要求转园、退园,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月收取的,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其中,省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保育教育收费分别为190元、220元,市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50元、180元,区优质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00元、14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60元、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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