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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个人意见”要承担责任
来源:东南网 2012-08-01 编辑:黄水来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听到过一首讽刺陈伯达的散曲,是民间流传的,未曾见过正式版本,据说是赵朴初的杰作,也未曾得到核实,但其中有几句至今还记得,一句是哲理的,叫做“听话听反话,不会当傻瓜”;另一句点题的,叫做“自称小小老百姓,却是大大野心家。”这当然是较为极端的实例,但怎么“听话”,确实很有讲究,人家说什么就信什么,真的会变成傻瓜。

比如,开口闭口说“我个人意见”的,就绝对不是普通老百姓。普通老百姓跑到那种场合去说“我个人意见”,是要被人笑掉大牙的,尽管他说的确实只是“个人意见”,但在那种场合,人家并不认为你具有说“个人意见”的资格,或者认为根本没有必要听你的“个人意见”。领导班子的一般成员似乎也并不开口闭口说是“我个人意见”,你不这样说,人家也知道你这仅仅是“个人意见”,就像股市上的散股,因为不是大户,没有控股,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在那种场合,开口闭口说“我个人意见”的,往往是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或上级领导,如是,这“个人意见”也方才能显出它的斤量。“伟大领袖亲自提议,政治局讨论一致通过”,这“亲自提议”,不就是“个人意见”么?你瞧,具有多大的威力!那个特殊时期的特殊模式仍在某些地区某些部门以至于某些单位时时出现。说是“我个人意见”的,其结果总是“一致通过”,甚至无须“一致通过”的“个人意见”,也会比“一致通过”的集体意见更有效力,于是,“个人意见”也就成了不少个人说了算的领导人的专利,也不排斥其试探下属的用意:从对“我”的“个人意见”的态度中,看看你是否同我“个人”保持一致。那些唯领导的马首是瞻的下属,既把领导人的“个人意见”当作圣旨,即使你没有发表个人意见,他也要千方百计去打听去揣摩甚至从你的面部表情中去发掘出“个人意见”来,就是你打一个喷嚏,他也会琢磨寻思三天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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