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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草案要求校车通行优先
来源:京华时报 2012-03-30 编辑:唐丽萍

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东梁庄村的孩子们登上校车。新华社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上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会议决定,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在《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曾作为专家代表参与论证。对于此次通过的草案,袁教授表示支持和期待,对六大基本思路逐一进行了解读。

本报记者张灵 钱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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