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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首评五星级乡村旅游单位的项目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1-01 编辑:林洪熙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31日获悉,省财政厅、省旅游局日前联合出台了《福建省乡村旅游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首次评定为三星、四星和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暂行办法》明确了乡村旅游专项资金的用途。乡村旅游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评定的三星以上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奖励;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及资源保护;乡村旅游人力资源培训及市场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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