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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人举报假药 药监牵头"私了"
来源:新华网 2011-08-29 编辑:黄水来

  ■ 回应

  药监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江干分局局长莫清兰表示,分局的确在这份《协商意见》上盖了章做调解见证。她承认4300元是由保健品店支付的,但写成“举报奖励费”是高敬德的授意。至于协议为何是由工作人员起草,是“因为高敬德的手此前受过伤不方便”。关于放弃追究药监部门责任的表述,则是高敬德和保健品店的要求。

  莫清兰自始至终认为,盖章和做见证的做法虽然欠妥,但仅仅是工作人员“工作细节上的问题”。“当时出发点是在依法行政的同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并不涉及渎职,更谈不上做售假者的帮凶。

  杭州药监局纪委介入调查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吴宁一表态称,无论仅仅是“见证”,抑或是主动“协调”售假者和打假者私了,都是一个“极其低级的错误”,并已责成杭州市药监局介入调查。而市药监局则明确表示,目前纪委已介入并开展调查。同时,在上级部门的关注下,江干药监也已于近期向神龙保健品店的实际经营者发出了处罚听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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