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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幕后哥”在偷偷发大财
来源:东南网 2011-08-17 编辑:黄水来

2011年2月20日,浙江卫视《婚姻保卫战》播出一期节目。在这期节目中,一位名叫蔡报晖的男嘉宾自称是公务员,同时还兼任一个私企的董事长,年收入50万元。蔡报晖介绍说,他不是这个企业的法人代表,“因为公务员是不能参与经商的,但是我占有这个公司51%的股份,所以我是这个公司的幕后老板。”网友称其为“幕后哥”。(新晚报8月15日)

不知蔡报晖何以直面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法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不过,无论是“勇于”抛头露面或像蔡报晖这样置身幕后参与经商的公务员绝非个别。《人民论坛》曾就公务员做生意现象调查发现,61.72%的被调查者认为公务员做生意的现象“相当普遍,且越来越多”,56.64%的被调查者认为做生意的公务员在县、区一级党政机关最多。

与一般意义的经商不同,公务员常以权力的强势形象出现在商场,这其中既有寻租,也有公然对政策的悖逆。比如,前几年鉴于煤矿“官股”问题比较突出,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党政干部必须从煤矿撤资。但最后期限一延再延,时至今日,谁又敢保证各地煤矿中的官股全身而退呢?现实活例信手便可拈来。去年10月30日,四川达州市开江县3名副局长(其中一位已经退职)利用周末开着警车上山,进入非法小煤窑“实地调查”,结果不幸中毒身亡。悲剧的后面,又何不是权力对利益垂涎的毫无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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