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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新规允许出租车“拼车”
来源:东南网 2011-06-30 编辑:唐丽萍

同乘部分各收60%费用

不少乘客都反映,目前不少出租车司机在高峰路段拼客时,往往收取高于标准很多倍的费用。司机往往是用乘车人数直接乘以车费。

一位林小姐说,她曾经在高峰期时因为赶时间,不得不选择和别人同乘。司机基本上都是对车上的几位乘客各收取100%的费用。如果两三个人同时搭乘,原本是20元的费用,则两三个人都要付20元,这样司机就收到了两倍甚至三倍的费用。“因为有高额利润诱惑,所以部分司机就在高峰期强行拼客,简直是‘坐地起价’!”

按照新出台的规定,如果乘客同意同乘,那么到底该如何算钱呢?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发生合乘时,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即合乘部分向每位乘客各收取60%的费用。而燃油附加费是按照每趟次2元加收的,所以同乘时,只需要让同乘客人平摊2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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