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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同城同级医院检查单互认
2010-08-24 07:35:10

在一家医院掏钱做了检查,到另一家医院不必花“冤枉钱”再做一次同样的检查。昨日,省卫生厅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同时要求我省今年年底前,同城同级医疗机构间实现部分检查单互认。

专家认为,此举对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简化患者就医环节、缓解看病贵等都有重要意义。(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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