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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从事乡村游
2010-07-13 08:33:30

昨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福建省将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方式和放宽经营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可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根据省工商局规定,福建省将允许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林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作价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放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兼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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