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文化教育 > 正文
福州教育局下发暑期工作意见
2010-07-12 09:43:11

福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2010年暑期工作意见,要求学校不得擅自缩减、延长或更改暑期时间,规范暑期教育教学活动,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意见》要求规范暑期教育教学活动,由于高三毕业年级教学计划偏紧、教学任务偏重,在学生自愿前提下,高二即将升入高三毕业年级的学生暑期确需补课的,学校可组织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习。其他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暑期补课。(东南网手机版)

相关新闻
现金赌场app下载:禁止学校“入户拉生源”
现金赌场app下载:医高专专升本录取率84%
莆田:幼儿入园率后年超90%
翔安新店中学将设双十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