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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携带者将有机会当"幼教"
2010-06-23 07:18:56

22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取消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涉及乙肝内容的通知》。通知称,经研究,决定取消《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试行)》中B19健康监测指标评估要素第3小点“ 乙肝携带者不得从事与幼儿直接接触的工作”内容。

取消此规定,意味着乙肝携带者也有机会从事幼儿园老师的工作。(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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