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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交强险费率上浮可达60%
2010-06-18 07:47:07

昨日,福建省公安厅对外披露,从7月1日起,福建省将全面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7月1日前发生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不作为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浮动的依据。

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最高为60%。(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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