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现金赌场app下载:|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最新原创 > 正文

节后月饼一夜下架,监管应同步“上岗”

2022-09-13 10:51:43?作者: 叶祝颐?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中秋节刚过,你家的月饼吃完了吗?超市里卖不完的月饼都去哪里了?对此,记者走访了多家商超。记者发现,商家对月饼节前大甩卖,节后“一夜消失”。有超市店员透露,中秋节后,剩余月饼很难出售,最终会退回厂家销毁。另一超市店员表示,剩下的月饼会作为福利分发给员工,内部自行消化。(9月12日 《南方都市报》)

我们刚刚享受了一个温馨的中秋小长假,在月下品尝了美味可口的月饼。但是,月饼毕竟是一种节令食品,节后市场需求会大幅减少。中秋节一过,超市、酒店、食品店没卖完的月饼多会撤柜下架。但是,那些撤离柜台与厂家库存的月饼最终流向何方,让人放心不下。

作为消费者,我想问的是,相关部门对节后月饼的处理有没有监管措施?下架月饼是由商家自行处理,还是被退回厂家?是被销毁、卖给饲料厂,还是被旧物新用,被冰冻起来,留给来年再用?消费者需要一本明白账。

月饼是我们年年都要吃的节令食品。我认为,要保证下架月饼不危害消费者,一方面,中秋节过后,厂家、商家要自证清白,主动公开下架月饼的去向,接受消费者的监督,不能让没有卖完的月饼一夜蒸发,去向不明;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商家与厂家妥善处理包括月饼在内的所有下架食品(特别是过期食品),并通过媒体交代下架食品的去向,避免消费者买到“饼坚强”与再加工的“陈馅旧料”,让消费者安心。(叶祝颐)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