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险”折射保险行业困境
2017-07-26 16:44: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客户花3元保费投保一周,只要保险期内气温超过规定的温度,如福州气温若超过39℃,每天就可获赔5元,一周最高可获赔35元。这种所谓的“高温险”,是个噱头十足的险种。 事实上,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再看“高温险”,只有气温超过“理赔温度”,每天才可以获赔5元,这显然不是“保风险”,也脱离了保险的本质。 近年来,“雾霾险”“赏月险”“爱情险”等,新奇险种层出不穷。面对这些“奇葩险”,今年初,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禁止开发无实质内容意义、炒作概念的噱头性产品等八类保险产品。然而,类似“高温险”的一些险种横空出世,折射出了中国保险业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机制陈旧,产品结构单一,缺乏产品开发体系,专业人才欠缺,而又不注重培训储备,等等。另一方面,保险法规有待完善,虽然《保险法》己于1997年颁布,但原则性的东西多,细则性的东西少,在操作上尚有许多盲点,不能满足保险业稳定发展的需要。由此,也造成保险监管制度明显滞后。由于监管不力,导致中国保险市场秩序比较混乱,如乱设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乱设险种和开发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资金管理松懈、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和恶性竞争严重等,这些都是中国保险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可见,中国保险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竞争势头和快速的发展步伐,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改革,以及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的经营,是势在必行的。同时,中国的保险市场潜力巨大,公众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行业日益规范,保险保障更加健全,中国保险业应分阶段、有步骤地对外开放保险市场,实行公平竞争,优化发展环境,这是时代的呼唤,也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的客观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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