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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牌网约车是害人害己之举

2017-05-18 09:33:16?史洪举?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改牌网约车不是篡改相关信息并包装成合格网约车那么简单,其整个灰色链条上各个帮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面临着巨大风险】

常坐网约车的乘客可能会遇到这一幕,系统显示接单的是这辆车,可来的却是另一辆车。对方的解释多是“今儿限号换了一辆车”“换车了系统没改过来”等。事实上,这些车里面有一部分为“改牌车”。而一条以收售公民个人信息为支撑、利用网约车平台审核漏洞“改牌做号”的网络黑产继而浮出水面。在做号者看来,没有买不到的个人信息。而一些网约车平台标榜对司机进行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三证验真和背景审查,在做号人看来,几乎形同虚设(5月17日《新京报》)。

从报道可知,那些改牌网约车钻了平台审查方面的漏洞,将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或司机通过各种手段包装为“合格产品”,进而获取网约车资格并以此营利。殊不知,改牌网约车灰色链条上的各个帮凶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甚至面临行政处罚和巨额赔偿。

众所周知,政府部门一直对营运车辆尤其是客运类营运车辆实施严格管控。网约车新政以来,各地均设置了准入门槛,对车辆和司机作出了要求。未取得相关资质而仍然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其实质就是通常的“黑车”,行为人将受到处罚。改牌网约车虽然表面上符合相关要求,但实际上运营接单的却是“黑车”和“黑司机”。接单者被乘客举报或者被查获的话,将面临数千元乃至上万元罚款。而帮人做号的“黄牛”则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违法甚至构成犯罪。“黄牛”从各个渠道买到指定要求的驾驶证、行驶证、个人头像照片等信息,显然属于刑法保护的个人信息。按照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此类信息达5000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由此可见,做号者看似帮助他人做了好事,自己又得了实惠,实则是在刀尖上跳舞,一旦被抓则满盘皆输。

尤其是,那些靠驾驶改牌网约车赚取辛苦钱的司机,更面临着巨额赔偿风险。一般来说,营运车辆均购置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以应对交通事故带来的风险。当正常运营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或将承担大部分损失,以此减轻车主和司机责任。然而,由于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的危险程度不同,保险费差别也很大,以家庭自用车辆从事营运,必须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增加保费。改牌网约车系非法营运,保险公司不可能按照营运车辆承保,只能按家用车辆承保。所以,非法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只能是车主或司机自吞苦果。

此外,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平台需要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平台应当确保车辆资质合法、安全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且线上车辆与实际接单车辆一致,此外还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而改牌网约车显然不具备这些。那么,平台就需要为审核不严承担相关责任:一是要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二是发生事故造成乘客损失时,可能就乘客损失与实际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有人因贪图小利,故意将自己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供改牌网约车使用,也应对相关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简而言之,改牌网约车不是篡改相关信息并包装成合格网约车那么简单,其整个灰色链条上各个帮凶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面临着巨大风险。因此,相关人员还是应好自为之,严格按照规则办事,少些投机取巧,否则就会得不偿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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