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现金赌场app下载:|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警车拦路”助老人过马路,谁该反思?

2017-05-15 10:50:33?郭晓冉?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5月11日晚,一段“成都警车拦路”的视频在微博上火了:一位腿脚不便的老人独自过马路,可还没走到一半,行驶车道的绿灯就亮了。路过的民警用警车为老人筑起了一道安全防线,原本应该通行的6辆社会车辆,也为老人让出了“优先通道”。(5月13日《华西都市报》)

这件事情一经曝光,网友纷纷为警察这种尊敬老人的行为点赞,但也有人提出质疑,认为民警这种做法会扰乱交通秩序。其实,警察这种行为的做法合理性毋容置疑,对于一位年事已高的老人而言,在川流不息的车辆中被困住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生命权高于一切,幸而这位老人在警察的帮助下顺利通过了马路。

从这件事情中,有关主体应当有所反思。首先,事发当时的车辆司机应当有所反思,倘若是自己的家的父母被困在马路中间,自己会不会主动给他们让路?其次,道路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反思。“由于该路口行人通行的绿灯时间仅23秒,一个年轻人快速通过马路也至少需要18秒,对于一位步履蹒跚的耄耋老人,23秒根本无法足够从容通过马路。”其实,交通信号灯时间太短不足以让行人过马路的状况在大城市较为常见。如何能够平衡车辆行驶和行人通行,这是考验交通部门管理能力的重要课题。

尊重老人不应当仅仅体现在口号上,也应当体现在公民日常生活的具体行为当中。在一个理想的社会状态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应当成为人们自觉的行为遵循,人们应当遵循“和谐”的价值观,不仅友好对待家人,也要以同样友爱的态度来对待社会当中的其他人。如是观之,在发生类似行为时,有关车辆应当主动给老人让道,而不是出动警车来为老人让路。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