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环保检测造假行为必须零容忍
2016-07-29 15:36: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邢晓宇 我来说两句 |
一名黑衣男子潜入企业监控站房,快速撬开氨氮在线监测设备的门,将监测仪器的取样管插入随身携带的矿泉水瓶内,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这不是电影里的离奇情节,而是最近福建省破获的一起排污造假案的真实场景。这也是日前环保部公开通报的8起环保数据造假案之一。由于环保监测数据在环境保护中起着基础性作用,环保数据造假危害甚大,但造假现象却长期存在,在有些地方甚至成为“公开的秘密”。(7月29日《人民日报》)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仅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而且严重损害环保部门和政府公信,害莫大焉。环保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在企业自律不到位的时候,更需要外力的推动。此次环保部出大招,挥向环保数据造假企业、地方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彰显了职能部门的零容忍态度,值得点赞。 企业胆敢肆意造假,一方面是因为这些排污信息不透明,由于污染企业监测的数据只传到环保部门的内网里,公众是看不到的,如果环保局监管松懈,甚至于对企业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企业就没什么顾忌。实际上,不少企业造假行为的背后,都存在地方环保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作为,甚至不排除主动配合造假以显示治污政绩。这种做法所毁掉的不仅仅是这几个监测技术人员、几个环境监测站长,而在于动摇了全国环境监测数据的根本,破坏了环保部门的公信力。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故意进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行为,虚假编造环评报告的行为,仍旧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新《环保法》施行以来,鲜见有多少家企业被处罚得倾家荡产,也仍旧没有看到几家企业,被“环境公益诉讼”逼迫得主动升级,更没有看到一家企业,向污染受害者、向长久受害的环境,表示过歉意。在造假和排污仍旧是企业主要生存之道的形势下,肯定有更多的企业仍旧试图欺骗公众以蒙混过关。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因此,要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必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一方面,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并相应增强法律责任等层面的问责力度。环保部门不仅要关心企业的监测数据,更要确保数据的质量,对于监测数据的造假行为,必须及时发现并课以重罚。让其一旦造假,马上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那些对企业长期造假却蒙在鼓里的地方环保部门,也要追究其失职渎职,而不仅仅处罚企业了事。 另一方面,扩大环境监测的参与度,让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环保监测进行全程监督,让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面临更多障碍。不仅要使排污企业“不敢为、不能为”,还要推行“阳光排污口”行动,即将企业排污口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人人都可随时检测,并与网上公布的数据相互印证,同时还要鼓励公众对企业数据举报、质疑、排查,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增加对造假者不敢为、不能为的威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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