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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母洗脚不宜“行政化”

2016-02-22 10:00:08?吴点墨?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春节放假前夕,长阳县火烧坪乡党委政府给22名机关干部布置了一份特殊的“寒假作业”:每人亲手为自己的父母洗脚,而且要求拍照上交。下一步,火烧坪乡将把此项活动延伸到乡直单位、村组干部中,在全乡营造讲孝道、树新风的浓厚氛围。(2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百善孝为先,行孝要尽早。乡党委政府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当然值得称道,但以行政命令的形式要求机关干部为父母洗脚拍照,就显得僵化死板了,而且不一定能达到预期效果。

孝有千百种,完全不必单恋这“一盆洗脚水”。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等部门曾于2012年8月联合发布“现代二十四孝”行动标准,科学安排膳食、定期体检防疫、鼓励锻炼身体、引荐新鲜事物、组织旅游观光等皆在其列,唯独没有给父母洗一次脚。何故?非是洗脚不算行孝,而是承载不起孝的千钧份量。须知,洗一次脚容易,洗30年脚难;尽心行孝,更难。

其实,关于“何为孝、如何孝”的思辩,早在2500年前就已经有了。记得《论语》上有这么个故事——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既然连供吃供喝外带有人伺候都算不上真正的孝,按上级命令给父母洗一次脚万事大吉了么?

况且,这种行孝不易让父母接受。我们不妨来设想一下,一个从来没给父母洗过脚的干部,突然郑重其事地说:“妈,领导让我给您洗个脚,还得拍照汇报,请您配合一下。”父母会怎么想?能欣然接受吗?反过来说,一个本身就非常孝顺的人,还用得着别人来提醒他给父母洗脚么?如此问题,不知该乡主官是否想过。

在我看来,乡党委政府提倡孝道要讲究方法。一者,不能狭义地将孝限定为给父母洗脚,而应该鼓励因“家”制宜、灵活多样。二者,行孝不是一锤子买卖,提倡孝道也不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而应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三者,讲孝道、树新风要多引导、少命令,多讲实效、少摆POSS,真正把孝絮进里子、扎进根子。唯有如此,子女才能“孝”到底,父母才能“笑”开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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