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现金赌场app下载:|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新华时评:防止“极端讨薪”需要监管前移

2015-12-12 20:55:55?陈诺?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海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合肥12月12日电(记者 陈诺)岁末年关,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近日在安徽合肥,九名农民工爬上楼顶讨薪,以跳楼相威胁,并拒不服从民警处置指令,最终被分别处以5日、7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这种“极端讨薪”的案例让人不免唏嘘,为何维权之路如此难走,非要以命相胁?它也让人深思,这种情况该如何避免?

是没有部门管吗?非也。为帮农民工讨薪,全国各地工会大都设立“农民工维权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劳动监察大队”,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清欠办”。是没有规章制度吗?非也。早在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就已写入刑法,建筑工程禁止层层转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等措施早已有之。

那“极端讨薪”为何还是无法杜绝?仔细想来,主要在于清欠的“天罗地网”偏重于事后查处,事前预防监管不力。有关部门与其年关与欠薪单位“算总账”,不如把劲儿用在日常监管上。如果月月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又岂会出现年底讨薪?如果工程不层层转包,又岂会出现“大包”“二包”“三包”面对讨薪工人的推诿扯皮?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下行压力中,一些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民营企业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相关部门更应做到“阵地前移”,防控风险。

“极端讨薪”固有违法之嫌,要依法处置,但决不能止于此。相关部门唯有建章立制,加强事前监管,切实把各项规章落到实处,抓细、抓小、抓实,这样才能防止悲剧不重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