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3年8月,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9名卫生院院长在吉林省长春市参加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时,私自联系旅游公司,先后游览湖南、吉林、黑龙江三省的景区,学习培训仅安排了3天,而游览景区竟然用了6天!(11月8日澎湃新闻网) 这些乡镇的卫生院院长,难得有机会走出海南,想趁这个机会到周边去旅游一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必须以遵守纪律、讲规矩为前题。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试想,如果这些院长以“难得有机会到东北”为由,可以公款旅游,那么,这个口子一旦打开,意味着其他人都可以用这个借口,进行公开的公款旅游,毕竟没到过其他地方的人多的是。大家都这样,岂不让“八项规定”“转四风”成了一种形式,中央的要求变成了一句空话。 其实,作为一位院长要想出去旅游机会多的是,可以在“公休假”期间外出旅游,也可以用国庆、春节等长假出去观光,当然在退了休之后出去转转那就更好了。总的来说,要想出去旅游观光有的是时间,只要自己愿意出钱,到哪里都可以。所以,院长们既要旅游的目的,又不违反有关规定,这需要院长们有智慧。借外出学习之机进行公款旅游,明显是有违规定的,这是与中央的规定对着干,说明这些院长一点遵纪守法的意识都没有。 再说,相对于普通的医务工作者来说,院长们的待遇相对要高一些,他们完全有经济能力私费旅游。而从报道来看,这9所乡镇卫生院效益并不好,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医务人员收入较低,有时连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但这9位院长在旅途中却多次乘坐飞机、租用高档商务车、住豪华酒店。说明这些院长平时根本没有把心思用在工作上,也不考虑员工的感受,而是只图个人享受,试想,让这些人当家,这样的医院能搞得好吗?可以想像,这些人敢利用外出学习之机进行公款旅游,一旦有机会,说不定还会干出公然包养情妇,公款嫖娼等傻事。因此,对这些院长公费旅游只作一个处分是不够的。 作为医院的院长,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理应有个原则。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根源在于监管不力。或者说,现行的监督机制,对于这些院长们没有足够的威慑力。试想,如果这些医院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如果上级对这些院长们监督十分严格,他们敢这样做吗?即使这样做了,花掉的钱能报销吗?因此,只对这些院长进行一个简单的处分,收缴他们公款报销的旅游费用是不够的,必须拿出更有震慑力的措施,才能教育更多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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