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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饮”是否小题大做

2015-09-29 08:18:48?此飞 史洪举?来源:北京青年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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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地铁禁食规定就该不折不扣

史洪举

地铁内禁食是维护该空间内秩序,确保空气质量,提升乘客舒适度的重要措施,对此,各地管理部门均将地铁内禁食作为一种硬性制度加以规定和执行。笔者认为,既然规定了地铁内禁食,就该不折不扣地执行,以便维护规则的权威性和规则所捍卫的正当利益。

乘客喝饮料被警告一事引发了热烈讨论,这种争论背后折射着规则执行时的不折不扣与人性化之间的纠结。对此,笔者倾向于在执行规则时应首先坚持不折不扣,所谓“人性化执法”应让位于制度刚性原则。按照通常理解,地铁内禁食自然应该包含禁止吃食品和禁止喝水及饮料。那么在执行该规定时,就应先考虑乘客是否违反了禁食规定,如果违反了就该依法处理,或者警告或者罚款。之所以在立法之初未设置禁食规定的例外条款,就是担心将来不便执行。假如规定了禁止食用有异味的食品,那么,就得细化什么是有异味的食品,如果不细化食品种类,恐怕将陷入无聊的扯皮之中。譬如,执法者认为榴莲有异味不能食用,食客则觉得没有异味,双方不断扯皮,如此一来,执法效率和质量可想而知,地铁内秩序可想而知。

地铁内禁食作为“一刀切”式的立法,当然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地铁作为高度密封空间,吃食品或喝饮料哪怕是饮纯净水都可能降低他人舒适度,甚至影响地铁安全运行或他人人身安全。至于饮食者尽到高度注意义务或确保不损害周边环境或在人流量少时饮食也不能作为法外开恩的理由。就像十字路口人流量少或深更半夜无人通行均不能成为闯红灯的借口。身体不适吃药喝水或者婴儿喝水等确有必要的饮食,自有执法者在自由裁量权内予以处理,执法者只对喝饮料者进行警告就体现了适度原则。

当前最缺乏的是规则意识及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大肆泛滥的则是打着“人性化”的旗号无原则地迁就纵容违法者。如果愿意遵守规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如果非要违反规则,一万个理由也不够。“和稀泥”式的“人性化”执法,对建设人人守法的法治社会百害而无一利,势必应加以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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